什么是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文书鉴定
一、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又称笔迹检验。指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性在书写的字迹、符号、绘画中的反映,通过检材与样本笔迹的比较、鉴别,从而确定文件物证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一般笔记鉴定有以下几种方式:
1、分别检验: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2、比较检验: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
3、综合评断: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
二、印章印文鉴定
指根据印章在制作、使用、保存过程形成的印面材料和结构特性在印文中的具体反映,通过检材与样本印文的比较、鉴别,从而确定文件物证上印章印文真伪的专门技术。印文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争议印文与真实印文是否由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一般印章印文鉴定有以下几种方式:
1、标示比较法,是将疑为同一印章形成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印文放在同一视野内进行对比观察,找出它们的异同点的一种检验方法。适宜于对印文细节特征进行比较。也可将可疑印文与真印文放大成同样倍数的照片,对两者相应部位的特征进行细致的观察比较,并用相同序号将其相应部位的异同点标示出来。
2、重叠比较法,是利用透射光将疑为同一图章形成的两个印文进行重叠比较,通过重叠比较观察各部分的文字、线条等是否重合的方法。此法适用于较薄的纸张和印文规格特征有明显差异的情况。较精确的比较是将可疑印文与样本印文进行同倍拍照,然后将底片重叠起来比较;或将底片重叠固定,然后印放成照片,观察各部分的笔画、线条是否重合。
3、拼接比较法,是将可疑印文和样本印文制作成同倍大的印文照片,通过其文字、线条、图案较多的部位,分别将样本印文照片和可疑印文照片裁开,然后各取一半进行拼接,观察两印文的边框、文字、图案等是否吻合。
4、折叠比较法,将样本印文折叠起来,使折叠线上的印文边框、文字、线条同可疑印文的相同部位的边框、文字、线条互相衔接,观察它们是否完全结合。此法要固定牢靠,以减少误差。银行业务工作中的“折角法” 验印法即是如此。
5、画线比较法,是将可疑印文与样本印文制成同倍大的印文照片,分别在这两张照片的各自相同部位选几个点,相互连成直线;也可取一至两个点为圆心,以相同的半径,利用圆规分别在相比较的各自印文照片上画弧线,或者用画同心圆的办法画几条圆周线,比较弧线或圆周线经过的印文文字、图案的位置、距离是否相同;同理,将两张刻印有相同格子的透明赛璐珞片,分别罩在样本印文和可疑印文上,借助透明格线进行比对,观察同一部位的文字、笔画线条等是否一致。
6、测量比较法,是在可疑印文与样本印文的相同部位确定若干基点,要选择在两个相比较印文的清晰部位,最好是笔画的尖端、交接处的中心点等,然后分别测量印文各部位的特征,比较两个印文相应基点的距离、印文的直径、文字的大小、线条的长短等是否相同。
7、仪器比较法,是将样本印文与可疑印文分别放在比较显微镜两个载物台上,调整位置与焦距,观察两个印文文字、线条、图案的结合情况。有的比较显微镜可以观察两个印文的影像重合情况,并可以利用比较显微镜的照相装置,将印文结合情况拍照固定。检验原理和效果与比较显微镜类似的还有比对投影仪,这种仪器能自动发出完全重合与否的信号,瑞士生产的8032万能比对投影仪,就能够进行比较精确的重叠比较。
8、电脑检验法,是将开户人预留银行的印鉴或真实印章的印文等样本印文与可疑印文的图象分别输入计算机的图象数据库,通过预先设定的电脑程序,运用计算机图象比较方式,分析比验样本印文与可疑印文的文字、线条、图案等印文内容的符合与差异情况,是目前比较先进的检验方法,但其准确度仍然取决于电脑软件的先进程度。
9、分析印油法,是运用各种理化手段,通过对形成印文印染物的化学成分的定性、定量分析,确定其种类,比较真实印文一般所用印油、印泥、油墨等印染物与可疑印文所用印染物是否相同。
三、篡改(污损)文件鉴定
包括依据变造文件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否存在添改、刮擦、拼凑、掩盖、换页、密封、 消退、伪老化等变造现象;依据污损文件鉴定标准对破损、烧 毁、浸损等污损检材进行清洁整理、整复固定、显现和辨识原 始内容等;依据模糊记载鉴定标准对检材褪色记载、无色记载等模糊记载内容进行显现和辨识;依据压痕鉴定标准对检材压痕内容进行显现和辨识等。
四、文件形成方式鉴定
包括依据笔迹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笔迹是书写形成还是复制形成;依据印章印文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印文是盖印形成还是复制形成;依据指印形成方式鉴定鉴定标准判断文件上有色检材指印是否复制形成等。
五、朱墨时序鉴定
朱墨时序,即文字与印文形成的先后顺序,是指同部位的印文与书写、打印或复写字迹形成的先后顺序。在经济、民事案件中的许多文书需判断注墨时序,借以确定案件的事实。某些特定文书或重要文书形成时,要求必须先书写或打印文字,审核无误后才盖印公章印文,即先墨后朱。当事人在伪造这类文书时,采取非正常手段先盗盖印文后再填写文字,即文书形成过程反序,通过朱墨时序鉴定可疑认定文书的真伪,在经济、民事案件中,通过鉴定文书上印文与其他笔迹形成的先后次序,可疑确认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为法庭审理提供依据。
痕迹鉴定
“痕迹鉴定”是指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
1、手印鉴定
手印鉴定是根据手印进行人身同一认定的活动。通过鉴定解决某物体上手印是否某人所留,不同场所发现的手印是否同一人形成等问题,为案件调查提供线索,为诉讼提供证据。鉴定时先了解手印检材和样本的情况,根据手印承受物体的形状、可塑性、弹性和表面光洁程度,手的压力大小和用力方向,形成手印的物质,手印的显现和采取方法等,分析确定手印是否变形及变形的程度。区分乳突线和沟纹。对检材和样本分别进行检验,寻找和确定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之间的特征进行全面比较,鉴别彼此间的符合点和差异点。
鉴定流程
委托——材料初审——受理(签订委托协议)——缴纳鉴定费用——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委托——材料初审——不受理(告知原因)——退还材料